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,9月1日起,北京等28个城市的驾驶员可以申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(简称电子驾驶证)。
据悉,电子驾驶证将通过全国统一的“交管12123”App发放,其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遇执法查验,办理交管业务、保险理赔时都可以使用。
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;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,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、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,方便实时查询、实时出示、实时核验;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,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,有效防止篡改、伪造,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、安全可靠。
需要注意的是,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,驾驶证存在扣留、暂扣、逾期未体检、逾期未审验、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,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。
据了解,自2021年6月1日起,公安部组织在天津、成都、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电子驾驶证,目前已有200多万名群众申领使用,简化了办事手续资料,提升了证件使用便捷度,并在客货运输、汽车租赁、保险购置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。
在试点基础上,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,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长春、大庆、上海、无锡、苏州、盐城、泰州、宁波、嘉兴、南昌、济南、青岛、长沙、广州、深圳、南宁、重庆、成都、绵阳、自贡、南充、贵阳、昆明、西安、银川28个城市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电子驾驶证。需要说明的是,推广应用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
下一步,电子驾驶证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,2022年将在全国全面推行。
[编辑:韦舒婷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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